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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线电视站、公用天线系统设计(安装)许可审批
索引号: 8243458-12_A/2018-0103006 公开目录: 行政许可与处罚双公示 发布日期: 2018年01月03日
主题词: 发布机构: 文广新局 文    号:
 

3713110103208

行政许可

有线电视站、公用天线系统

设计(安装)许可审批

服务指南

临沂市罗庄区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发布

2015-09-23

有线电视站、公用天线系统设计

(安装)许可审批

服务指南

目 录

一、办理要素

(一)事项名称和编码………………………………………4

(二)实施机构………………………………………………4

(三)申请主体………………………………………………4

(四)受理地点………………………………………………4

(五)办理依据………………………………………………4

(六)办理条件………………………………………………4

(七)申请材料………………………………………………5

(八)办理时限………………………………………………5

(九)收费标准………………………………………………5

(十)咨询服务………………………………………………5

二、办理流程

(一)申请……………………………………………………6

1.提交方式……………………………………………………6

2.获取收件编号………………………………………………6

3.获取收件凭证………………………………………………6

(二)受理……………………………………………………7

1.材料补正……………………………………………………7

2.获取受理(不予受理)凭证………………………………7

(三)办理进程查询…………………………………………8

(四)获取审批决定书………………………………………8

(五)流程图…………………………………………………8

三、救济途径…………………………………………………8

(一)投诉……………………………………………………8

(二)行政复议………………………………………………9

(三)行政诉讼………………………………………………9

四、表单填写…………………………………………………9

(一)申请书示范文本………………………………………9

(二)告知、承诺书文本……………………………………9

五、有关说明…………………………………………………10

附件1…………………………………………………………11

附件2…………………………………………………………12

附件3…………………………………………………………13

附件4…………………………………………………………14

一、办理要素

办理要素包括:事项名称和编码、实施机构、申请主体、受理地点、办理依据、办理条件、申请材料、办理时限、收费标准与依据、申请人权利和义务、咨询服务等。

(一)事项名称和编码

事项名称:有线电视站、公用天线系统设计(安装)许可审批

编码:3713110103208

(二)实施机构:临沂市罗庄区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广播电影电视管理科

(三)申请主体:企业、组织。

(四)受理地点:临沂市罗庄区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地址:

(临沂市罗庄区工业路51号)

电话号码:0539—8243458

(五)办理依据:

《有线电视管理暂行办法》(1990年11月2日国务院批准 1990年11月16日广播电影电视部令第2号发布 根据2011年1月8日《国务院关于废止和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修订):“工程设计、安装单位承担有线电视台的工程设计、安装任务的,必须经省级广播电视行政管理部门批准,由省级广播电视行政管理部门发给《有线电视台设计(安装)许可证》。

工程设计、安装单位承担有线电视站、共用天线系统的设计、安装任务的,必须经县级广播电视行政管理部门批准,由县级广播电视行政管理部门发给《有线电视站、共用天线系统设计(安装)许可证》。”

(六)办理条件

办理有线电视站、公用天线系统设计(安装)许可的审批,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凡申请承担有线电视站和共用天线系统的、安装施工业务的单位,(一)属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经济实体;(二)有专门的管理机构,有2名以上的电子专业工程师、8名以上熟练的技术工人; (三)有必要的流动资金;(四)有安装有线电视工程的技术设备;(五)有固定的办公场所。”

(七)申请材料

申请有线电视站、公用天线系统设计(安装)许可的,应当向区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提交下列材料:

1、申报的书面申请报告;

2、申报单位的资质证明文件。文件包括的内容(一)单位的工商营业执照;(二)提供2名以上的电子专业工程师、8名以上熟练的技术工人的资格证明; (三)流动资金的证明材料;(四)安装有线电视工程的技术设备材料;(五)办公场所的租约或房屋产权证明。

(八)办理时限

受理时限:5个工作日。

办理时限:法定时限20个工作日,承诺时限10个工作日。

(九)收费标准:不收费。

(十)咨询服务

临沂市罗庄区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广电管理科负责对申请人咨询、疑问给予解释答复。

咨询地址:临沂市罗庄区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

(临沂市罗庄区工业路51号)

电话咨询号码:0539—8243458

电子邮箱:wtj8243458@163.com

二、办理流程

(一)申请

1.提交方式

①窗口提交。临沂市罗庄区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地址:临沂市罗庄区工业路51号,联系电话:0539—8243458。

②信函提交。临沂市罗庄区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地址:临沂市罗庄区工业路51号,邮编:276017,联系电话:0539—8243458。

2.获取收件编号

①申请人在窗口提交申请的,申请人可现场领取。

②申请人通过信函或传真提交申请的,由窗口人员以电话或手机短信形式告知申请人。

3.获取收件凭证

经审核,对材料齐全、填写无误、符合法定形式的材料出具材料受理凭证。凭证内容包括:材料名称、接收时间、编号,受理人姓名,联系方式、进度查询方式、办理期限。申请人领取方式如下:

①申请人在窗口提交申请的,材料受理凭证由申请人即时领取。

②申请人通过信函或传真提交申请的,材料受理凭证由窗口人员以发送电子邮件的方式发送给申请人。

(二)受理

1.材料补正

①属于窗口受理的,受理人当场发现申请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能当场补正的告知申请人当场补正,并予以协助。不能当场补正的,做出补正材料通知单,列明需补正的材料内容、补正期限以及逾期不补正作退件处理的规定。

②属于信函、传真,受理人发现申请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做出补正材料通知单,列明需补正的材料内容、补正期限以及逾期不补正做退件处理的规定,由窗口人员以电话或手机短信形式告知申请人。

2.获取受理(不予受理)凭证

①经审核符合受理条件的,办理人员当场给予受理通知书。

②经审核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办理人员制作不予受理决定书,决定书内容要包括不予受理的理由、有权受理的其他机关的名称、法律救济等。

凭证的获取方式同补正材料的方式。

(三)办理进程查询

1.窗口查询

临沂市罗庄区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

2.查询电话号码

0539—8243458

(四)获取审批决定书

1.获取方式:临沂市罗庄区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领取或邮寄送达。

2.决定书类型:《关于对XX有线电视站、公用天线系统设计(安装)许可的批复》

(五)流程图

见附件1

三、法律救济

(一)投诉

1.投诉受理:区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窗口首席代表负责行政相对人违纪违法投诉事项的协调处理。政务服务中心督查科负责对区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窗口人员违纪违法投诉事项的协调处理。

2.投诉时限:对一般投诉要及时办理,并于3日内将办理结果反馈给投诉人。重要投诉在3日内不能办理完毕的,可延长15日,在30日内将办理结果反馈给投诉人。

3.投诉处理

①对信函投诉做到逐件拆阅、登记,及时处理;

②对网络投诉要及时登录收阅、打印登记,及时处理;

③对当面投诉应当分别单独进行,接待人员应当做好笔录;

④对投诉电话做到细心接听,询问清楚,如实记录;

4.投诉渠道

文广新局窗口电话:0539—8243458

电子邮箱:wtj8243458@163.com

信箱:罗庄区文化中心三楼(罗庄区工业路51)。

邮编:276017。

(二)行政复议

1.行政复议事项。根据《行政复议法》第六条规定之情形,申请人可以申请行政复议。

2.行政复议受理机关:

临沂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办公室,地址:临沂市兰山区红旗路59号,联系电话:0539-8328114

(三)行政诉讼

1.行政诉讼事项。根据《行政诉讼法》第十二条之规定,申请人可以提起行政诉讼。

2.行政诉讼受理机关:临沂市罗庄区人民法院,地址:罗庄区湖北路中段157号,联系电话:0539-8268087。

四、表单填写

(一)申请书示范文本

见附件2

(二)申请表

见附件3

五、有关说明

本服务指南根据法律法规规章相关内容的修改变动情况和工作实际要求,予以实时更新。

附件1

有线电视站、公用天线系统设计(安装)许可的审批流程图

10个工作日)

受理

申请

文本框: □	不予受理通知书□	受理通知书□	补正材料通知书

窗口受理并

审查申请材料

申请人提交有关资料

文本框: 详见《办事指南》

县(区)文广新局初审

1天

市文广新局组织审核申请材料

文本框: 准许安装设备

2天

审查

文本框: 市文广新局组织验收

申办机构安装视频点播设备

3天

文本框: 窗口负责人签署审批意见图例:

窗口负责人审核

1天

办理程序

文件传递

工作内容 1天

文本框: 研究意见

局办公会研究

决定

文本框: 签署审批意见 1天

分管领导签字

申请人

取证

文本框: 核发批文

窗口发证

核发证件

1天

发证

取证

窗口外 窗口内

附件2

有线电视站、公用天线系统设计

(安装)许可的请示

临沂市罗庄区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

我单位现满足以下几个条件:(一)属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经济实体;(二)有专门的管理机构,有2名以上的电子专业工程师、8名以上熟练的技术工人; (三)有必要的流动资金;(四)有安装有线电视工程的技术设备;(五)有固定的办公场所。

现申请有线电视站、公用天线系统设计(安装)许可

请审查批准。

××单位(公章)

××年××月××日

附件3

有线电视站、公用天线系统设计(安装)

许可申请书

申请单位

负 责 人

联系电话

地 址

填写日期 年 月 日

说 明

(一)单位的工商营业执照;

(二)单位电子专业工程师、技术工人的资格证明;

(三)流动资金的证明材料;

(四)安装有线电视工程的技术设备材料;

(五)办公场所的租约或房屋产权证明。

申请单位名称

通 信 地 址

邮 编

法 人 代 表

电话

手机

办公

企 业 性 质

从 事 本

行业时间

注 册 资 金

流动资金

上级主管部门

管理人员

技术人员

设计(施工)人员

其他人员

职工总数

、管理人员

姓名

性别

年龄

文化程度及所学专业

职称

参加工作时 间

从事本专业 年 限

主要仪器设备状况

名 称

型 号

生 产 厂 家

价 值

单位盖章

领导签字: 年 月 日

广

审批专用章

年 月 日

许可

证号

领证人签 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