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政发〔2018〕7号
罗庄区人民政府
关于罗程路禁止货车通行的公告
为切实改善城区大气环境质量,优化城区道路交通环境,有效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提升城市形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和罗庄区关于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有关要求,罗庄区人民政府决定自即日起,罗程路路段全面禁止货车通行。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禁行区域:通达南路以东的罗程路路段及临工大桥全段。
二、禁行时段:全天24小时。
三、禁行车辆:本公告所称货车是指悬挂黄色牌照的5吨以上货车及运输拖拉机。工程救险车在执行任务期间不受该限行规定。城市公共管理部门的清障车、护栏清洗车、垃圾运输车、道路养护车辆、工程作业车、洒水车、清扫车等车辆,在正常工作期间不受该限行规定。
特此公告。
罗庄区人民政府
2018年5月21日
罗庄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5月21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