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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医德医风建设的工作意见
来源 : 卫计局      发布时间:2017-12-21      点击:[ ]

关于加强医德医风建设的工作意见

为切实加强我区卫计系统医德医风建设,坚决纠正医疗服务中的不正之风,全面提升医务人员职业道德素质和医疗卫生系统整体服务水平,构建和谐医患关系,经局党组研究决定,在全区卫计系统深入开展以“抓规范管理、抓纪律作风、抓服务质量”为主题的医德医风建设活动。为此,特提出如下工作意见: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精神,以提高医务人员职业道德素质、维护人民群众根本利益为目标,以加强医院管理、规范医疗行为、提高服务质量为重点,强化教育、完善制度、加强监督、严肃纪律,着力解决医德医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为推动全区卫生计生事业健康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二、目标要求

通过开展医德医风建设主题活动,努力实现“医护人员受教育、医德医风上水平、医患关系更和谐、人民群众得实惠”的总体要求。

(一)医德医风明显好转。医疗机构始终高度重视医德医风建设,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广大医务人员熟悉相关法律法规并严格落实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核心制度,职业责任感、荣誉感进一步增强,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约束的自觉性进一步提高,生、冷、硬、顶、推等不良现象明显减少,依法执业、廉洁行医、文明行医的行业新风进一步树立,群众满意率不断提升。

(二)医疗质量明显提高。严格依法执业,规范诊疗行为,依法严格执行服务项目及医务人员的准入管理,加强医务人员资质审查,严格执行持证上岗,杜绝超范围执业,确保依法行医;医疗技术操作行为及时规范,合理用药和病历文书持续规范,各项医疗和护理质量明显提高。

(三)服务态度明显改善。积极主动的服务意识进一步增强,服务态度进一步改善,医疗环境、服务流程进一步优化,医患关系进一步和谐,医疗安全隐患和医疗纠纷以及群众投诉率明显降低,无重大医疗事故发生。

(四)社会综合满意度明显提升。进一步加强医院内部管理,树立以病人为中心的服务理念,提高医院整体服务水平,减轻病人负担,以优质服务取信于民,不断提升社会综合满意度。

三、推进措施

(一)加强医德医风建设,提高职业道德素质

认真贯彻落实《医疗机构从业人员行为规范》,建立医务人员医德档案,通过个人自评、科室初评、单位总评、卫计主管部门监督考核等方式,将医德医风考评制度与医院管理工作相结合,与医务人员的年度考核、定期考核相结合,把医德医风考评结果与医务人员的晋职晋级、岗位聘用、评先评优、绩效工资相挂钩,认真落实医德医风考评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对医德医风考评工作开展不力的医疗卫生单位,在全区给予通报批评,并对单位主要负责人及相关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

(二)践行以人为本理念,提高医疗服务水平

各医疗单位要在科室、病区、病房等醒目位置固定放置医院服务指南,设置明确标识标牌,公示医院科室分布图、诊疗流程图,方便病人就医。主动公示药品价格和医疗服务收费,严格落实住院费用一日清单制。合理配置候诊休息椅、轮椅、电视机,免费提供报刊、开水、一次性水杯等,为患者提供便捷、优质的服务。通过打电话、发信函、上门服务等形式,完善“住院病人回访”制度,增进医患之间的沟通,促进医患关系和谐融洽。

(三)加强医疗质量管理,提高医疗服务质量

1、加强医疗质量监管。区卫计局将严格医疗机构、工作人员、医疗技术等医疗服务要素的准入管理,深入开展治理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专项治理活动。各医疗卫生单位要做到医疗安全核心制度切实落实、技术操作规程全面规范、医疗护理质量明显提高;要建章立制,切实做到合理检查、合理治疗、合理用药、合理收费。对推诿病人、开人情处方、开人情病假条、开不必要的检查单、分解收费、收受红包回扣等谋私行为按有关法律法规从严惩处。

2、强化医疗安全管理。各医疗卫生单位要全面开展“患者安全隐患排查”活动,鼓励医务人员从病人安全的角度,以科室为单位,每月提出在医疗护理过程中发现的医疗安全隐患,并及时进行分类梳理、落实整改,确保病人就医、诊疗安全;要开展“医疗纠纷回头看”活动,对本单位发生的医疗纠纷事件进行认真分析、评价,总结、吸取经验教训,健全防范工作机制,防止类似事件发生。区卫计局将抽调专家组成检查团队,每半年对各医疗卫生单位的医疗护理质量进行检查、指导,有效提高医疗卫生单位的医疗护理质量。同时,各医疗卫生单位要经常性地开展医疗应急演练活动。每年至少开展1次医疗护理急救理论知识、急救技能操作等技能竞赛和卫生应急演练活动,进一步提高医务人员的技术水平。

3、落实责任事故追究。对发生医疗事故的,区卫计局依照《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等有关规定,坚持医疗事故原因不查清不放过、医疗事故责任者没有处理不放过、医护人员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医疗事故防范措施没有落实不放过的“四不放过”原则,视责任大小、情节轻重对医疗事故责任单位给予警告、责令限期停业整顿、吊销执业许可证等处罚;对负有责任的医护人员给予行政处分、纪律处分、暂停执业活动、吊销执业证书等处理;对发生重大医疗过失行为或频发医疗事故的,追究单位主要领导的责任。

四、实施步骤

主题活动从2017年5月至12月底结束,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加强宣传和教育阶段(5月底前)

1、积极动员。各单位要结合实际全面认真具体地安排部署医德医风主题活动任务。

2、开展培训教育和讨论。利用一个月的时间,采取集中学习、培训、领导宣讲、个人自学、座谈会讨论和专题讲座等多种形式,认真组织医疗卫生人员学习《医疗机构从业人员行为规范》、《医疗质量管理办法》、医疗安全核心制度及医德医风建设有关规定,结合开展“三好一满意”活动,立足本单位的工作实际,统筹安排学习和工作,确保学习时间、质量和成效。

(二)对照检查,完善制度和措施阶段(9—1 O月)

围绕卫生部门行业纪律“九不准”、《医疗机构从业人员违纪违规问题调查处理暂行办法》等行业纪律的规定,开展自查和广泛听取意见,针对查找出来的问题,认真剖析,提出整改措施,完善相关制度。坚持边查边改,确保实效。

1、广泛征求群众意见。结合深入开展行风评议工作,通过召开座谈会、个别访谈、电话征求、设立意见箱、发放意见表等形式,广泛征求病人、群众、行风监督员的意见,及时归纳整理反馈,并督促整改。

2、认真查找剖析。各级医疗卫生单位领导、科室负责人要以身作则,通过病人提、同事帮、组织评的方法,带头对本单位、本科室在医德医风和服务质量方面存在的问题和不足,进行对照检查,提出整改意见和落实措施。每个人围绕自身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对照检查和自我纠正。同时,根据别人的评议意见,认真自我剖析和及时整改。

3、完善制度和措施。建立健全相关制度,形成作风建设的长效机制。重点完善岗位责任制度、绩效考核制度、投诉受理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医德医风考评制度等。要强化对制度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和责任追究,切实提高制度执行力,确保各项制度落到实处。

(三)整改提高,总结和考评阶段(1l一12月)

1、切实抓好整改。各单位要要针对查找出的突出问题建立整改台账,明确整改时限,落实整改责任,公布整改结果,确保不走过场。

2、认真解决投诉。各单位要公布举报邮箱、举报电话,方便群众投诉举报和反映问题。对群众的投诉举报,实行专人负责,台账管理,落实责任,认真查处,并做好跟踪落实、督查反馈工作。

3、开展明查暗访。各单位每半个月至少进行一次自查。检查情况要有记录,检查结果要有通报。区卫计局将对各单位明查暗访发现的典型问题在全系统进行通报。

4、严肃查处问题。对举报投诉和检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要认真查处,对典型案件依法查办,严肃处理。

5、进行总结考评。各单位要认真总结开展医德医风建设工作的新成效和好经验,进一步巩固和扩大成果, 2017年12月30日前上报开展医德医风工作总结报告。区卫计局将结合开展行风明查暗访督查考评等活动,进行考核评比。对开展医德医风建设成效明显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对医德医风问题严重、造成社会不良影响的单位和个人要进行处理并追究相关责任。对医德医风问题严重、造成社会不良影响的医务人员,要实行与年度考核、评优评先、职称晋升、绩效考核等挂钩。

五、工作要求

加强医德医风建设,是今年全区卫计系统的一项重要工作。各单位要把加强医德医风建设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加强领导、认真研究、统筹安排、精心组织、抓好落实。

(一)深化认识。全区广大医务工作者要站在深入推进全区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促进全区经济社会跨越发展的高度,充分认识开展医德医风主题活动的重要意义,把主题活动作为今年行风建设的一项重要工作认真抓好,要将解决问题贯穿整个活动始终,确保主题实践活动取得实效。

(二)加强领导。各医疗卫生单位主要负责人为医德医风建设的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的医德医风建设工作要认真安排,做到责任到岗、任务到人,实行年度考核和“一票否决制”。要以创新的精神探索加强医德医风建设的新方法新举措,把各项工作做细、做实、做具体,确保取得实效。区卫计局成立由局长任组长,分管副局长任副组长,办公室、监察室、人事科、信访科、监督所、医政科、药政科、妇幼科技服务科、宣教科等有关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卫计系统医德医风建设活动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卫计局监察室,电话8243277,郑建达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各单位要成立相应的领导小组和工作机构。

(三)营造氛围。要充分利用电视、网络、报刊等途径,进行广泛宣传,营造尊医重卫的社会氛围。各单位每月至少报送一篇工作动态。区卫计局医德医风建设活动办公室要及时通报工作进展情况,推广好做法、好经验,公开监督举报电话和信箱邮箱,营造浓厚的活动氛围。

(四)强化督查。分阶段制定督查方案,加强督促检查,加大对窗口单位、科室和岗位明查暗访力度,做到无遗漏、无死角,及时通报督查情况。对规避、遮掩问题的,解决问题不认真、不及时、不扎实,要追究相关单位领导责任。

 

罗庄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2017年4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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